
根据《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穗退役军人规字〔2023〕1号)有关规定,及《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穗退役军人函〔2025〕 124号)》要求,现对我校2025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或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资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复学)时间计算,不超过10个月计发(扣除2月、8月寒暑假)。
二、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1.已在《附件2:已申请过2024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名单》的学生,本学年还在校就读者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辅导员核实学生在校情况,并如实填写附件2进行反馈。
2.符合资助条件,在2024-2025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复学或考入的在校学生及在以往学年复学或考入的在校学生,如未在当年度进行申请,则需提交如下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复学证明(或《复学申请表》)复印件一份(退役入学生无需提交)。
(二)材料审核
由各二级学院收集汇总、初审,并填写《附件1:2025年度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电子版)。
(三)材料上报
各二级学院于4月28日中午十二点前上交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2025年度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盖章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已申请过2024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名单》(盖章纸质版、电子版)至学生处奖助管理中心202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三、政策变化
从2025年1月1日起,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由安置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申报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仍由学校负责,通过学校申报的,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整理后,分送到各区局审核。通过区局申报的,发放前需报市局备查。所有审核通过的,均由区局将补助金直接划到退役士兵提供的银行卡,原则上自申报日起1年内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时间由区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如需了解发放情况,可于申报9个月后致电区局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银行卡信息必须精确无误,且必须为学生本人储蓄银行卡,该卡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不存在任何限额问题,以确保区局能够顺利进行资金下发。
(二)若学生在完成资助申请后选择休学、退学,二级学院应立即向学生处奖助管理中心报告,中心将根据学生情况上报至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后续根据市局要求做好相关资助工作。
(三)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申请资助。同时,二级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汇总报送,在审核和汇总的过程中要防止错报、漏报、重报、虚报,确保上报学生名单和资助资金真实、有效、准确。
(四)最终确认下发补贴名单以广州市退役事务局审核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