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无息借款办法》,由我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无息借款,以便解决学费问题的燃眉之急,现将(旧生)校内无息借款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专科在读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4.道德品质良好、诚实守信;
5.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无挂科无旷课无处分。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校内无息借款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退学试读;
3.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校内无息借款;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无故经常旷课,造成学习成绩低劣,考试多门不及格等;
5.滥用校内无息借款,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6.提供的贫困材料不齐全,证明材料所签印章不清晰不完整。
7.《无息借款申请表》未按照要求填写或者审批程序不规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九个月。上一学年未交清者,不予以办理下一学年度学费借款手续。
二、校内无息借款的种类、金额
(一)校内无息借款分为固定无息借款和临时无息借款两类。固定无息借款又分为旧生校内无息借款(缓缴学费)和新生校内无息借款(绿色通道),是指因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而提供的无息借款;临时无息借款是指因学生家庭突发变故造成经济特殊困难而临时申请校内无息借款提供的无息借款;
(二)学生每学年申请的校内无息借款额度最高上限为8000元;若学生申请通过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20000元,仍需申请校内无息借款,则本学年校内无息借款额度不设上限。其他有特殊情况者,二级学院辅导员需进行深入了解情况并与家长确认情况,上报学生处学生服务中心后,经校领导批准才可进行缓交申请。
三、校内无息借款申请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贫困材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本学院奖助工作服务站站长老师处领取《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旧生校内无息借款(缓缴学费)申请表》,并认真详实的填写表格信息。
(二)辅导员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核查及认定并审核借款金额,二级学院奖助工作服务站站长进行复核把关,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将《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无息借款汇总表》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处学生服务中心(具体详细的办理情况参照校内无息借款流程所示)附件2)。
(三)学生处学生服务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终审并报送学生处领导审批。
(四)学生本人需承诺申请校内无息借款的情况真实有效,如若不按交纳欠费计划还款,且未提前向学生处学生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特殊情况延还借款申请书》,所致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五)超过办理时限未办理校内无息借款或者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此不良行为或将记录在学生档案中的诚信档案中。
四、校内无息借款申请学生提交材料
(一)财务处开具的除申请缓交金额的学费收据或凭证(无需上交,仅供办理时出具供核查);
(二)学生校内无息借款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学生本人提交,必须手写);
(三)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旧生校内无息借款(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
(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无需上交,仅供办理时出具供核查,待贫困认定时统一上交)。
五、其他事项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若在2025年9月20日前已将除贷款金额外的其他费用全额缴清,无需再填写《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旧生校内无息借款(缓缴学费)申请表》;除贷款金额外仍有欠费的学生,则需填写《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旧生校内无息借款(缓缴学费)申请表》,但无需提交相应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