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确认和本金延期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我校关于做好202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本科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借款毕业生专插本成功,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2025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我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组织毕业确认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6月10日前) 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同时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信息。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个人资料维护”功能中如实填写并更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所有信息的更新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校奖助管理中心将会在6月11日统一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导出毕业确认表给学生,在学生毕业离校当天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如有贷款学生休学、退学或是服兵役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各二级学院需及时联系学生或学生家长,提醒其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沟通并更改学生就学信息,并在附件的表格中做好对应标记。
三、加强诚信教育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国务院决定2025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无需学生进行任何操作;本年到期本金延期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
各二级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可利用开展主题班会的方式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